拍品名稱 |
上海市奉賢區(qū)解放新村7幢469號102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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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利來源 |
司法裁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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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證情況 |
1.法院執(zhí)行裁定書;2.房地產登記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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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品所有人 |
顧某某、姚某某、顧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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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品現(xiàn)狀 |
房屋情況 |
有人占用 |
鑰匙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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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利限制情況及瑕疵情況 |
查封: 1、 1、被上海奉賢區(qū)人民法院查封 2、被上海浦東新區(qū)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1、上海奉賢新發(fā)展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(債權數額:50萬元) 2、上海奉賢新發(fā)展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(債權數額:160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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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|
1、法院裁定書 2、《拍賣成交確認書》 3、《協(xié)助執(zhí)行通知書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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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品介紹 1、房屋權屬狀況: 上海市奉賢區(qū)解放新村7幢469號102室;(權證號:奉2005003937);建筑面積:195平方米;房屋類型:公寓;登記日期:2005年3月。 2、土地權屬狀況: 宗地面積:2700平方米。土地宗號:奉賢區(qū)南橋鎮(zhèn)76街坊1/2丘;土地權屬性質: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;使用權取得方式:出讓;土地用途:住宅;宗地面積:9515平方米。 3、四至情況: 東近河浜,南近新建中路,西近人民北路,北近河浜。 4、特殊說明: (1)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全部稅、費等,均由買受人承擔。如買受人遲延繳納產生滯納金的,由買受人自行承擔。買受人自行辦理水、電、煤等戶名變更手續(xù),相關費用自理。水、電、物業(yè)管理等欠費均由買受人承擔。(其中物業(yè)欠費自共計:2300元。拍賣成交以后由拍賣公司帶收代付或提交物業(yè)公司出具完結證明)。 (2)如有違法建筑,則由買受人自行接受相關行政機關處罰,甚至拆除。 (3)買受人資格問題,請買受人自行向相關部門進行了解,否則買受人須自行承擔因主體不適格造成的所有權無法轉移等風險。 (4)拍賣房屋內的家具、家電等室內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賣范圍內。 (5)該房屋內部結構可能發(fā)生了改變,拍賣成交后,買受人自行解決房屋結構的恢復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。拍賣人僅以現(xiàn)狀拍賣。 |